微创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微创医学》杂志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科学信息研究所主办、同济大学微创医学研究所和北京微创医院协办的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全国专业性医学学术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6575,国内统一刊号CN45-1341/R)。刊发微创理论研究、微创基础医学、微创手术、内镜技术、腔镜技术、介入技术、显微外科(骨科、口腔科、眼科等)、微创美容、针灸、物能技术(介入超声、介入X线/ CT、X刀、γ刀、射频消融术等)、微创设备与器械等相关论文,欢迎从事外科、内科、妇科、骨科、耳鼻喉科、眼科、针灸科、麻醉科、神经外科、肿瘤外科、放射科、化疗科、放疗科、胸外科、泌尿外科、超声科、整形美容科等微创医学工作者撰写的论著、临床研究、经验交流、文献综述、个案报告、微创诊疗及微创医疗器械、技术革新等各类相关论文或信息动态。在本刊发表的论文是晋升职称、科研评审、成果鉴定及业绩考核的有效依据。本刊将本着读者至上的精神,在最短时间内审修稿件,安排发表。

         

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有何作用?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有何区别?

时间:2023-12-28 09:46:06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者创新,对实用性进行保护的专利。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填写专利申请表,并注明专利发明人。那么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具有哪些作用呢?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又有何区别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发明人在实用新型专利中的作用

1. 提供法定人选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专利发明人被视为法定人选,只有专利发明人才能获得专利权。同时,专利发明人也享有优先权,使其在申请其他专利时具备优先申请权。

2. 维持专利权利益

发明人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有权利取得专利,并且可以获得专利保护期内的全部专利利益。

3. 赋予权利

发明人可以将自己创造的实用新型发明转让给第三人并获得利益。

二、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的区别

1. 第一发明人

第一发明人通常是发明创作的主要贡献者,负责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规定和改进。其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被认为是主要发明人。在特定条件下,第一发明人还可以获得由发明产生的专利利益。

2. 第二发明人

第二发明人通常是在实用新型专利的规定和改进过程中,提供了支持和帮助的人员。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第二发明人通常不会被列入第一发明人之列,但也承担着一定的专利申请义务。

三、注意事项

1.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包括所有人员,如合作人,实验室研究人员,学术机构等。

2. 专利申请中发明人的权利和义务要经过协商达成一致。

3. 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4.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发明人应该注明其真实姓名和信息。

总之,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是专利申请中的重要角色,不仅具有提供法定人选、维持专利权利益、赋予权利的作用,而且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分别承担着不同的专利申请义务,我们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时候应该重视其作用和理解其区别,注重沟通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