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微创医学》杂志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科学信息研究所主办、同济大学微创医学研究所和北京微创医院协办的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全国专业性医学学术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6575,国内统一刊号CN45-1341/R)。刊发微创理论研究、微创基础医学、微创手术、内镜技术、腔镜技术、介入技术、显微外科(骨科、口腔科、眼科等)、微创美容、针灸、物能技术(介入超声、介入X线/ CT、X刀、γ刀、射频消融术等)、微创设备与器械等相关论文,欢迎从事外科、内科、妇科、骨科、耳鼻喉科、眼科、针灸科、麻醉科、神经外科、肿瘤外科、放射科、化疗科、放疗科、胸外科、泌尿外科、超声科、整形美容科等微创医学工作者撰写的论著、临床研究、经验交流、文献综述、个案报告、微创诊疗及微创医疗器械、技术革新等各类相关论文或信息动态。在本刊发表的论文是晋升职称、科研评审、成果鉴定及业绩考核的有效依据。本刊将本着读者至上的精神,在最短时间内审修稿件,安排发表。
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授权书)
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范文)
论文题目:
作者(依序排列):
投稿期刊(下简称“期刊”):
以上论文的作者(著作权人)同意将上述论文在《微创医学杂志》期刊发表,自愿将该论文的部分著作权在被期刊接收发表后在全球范围内转让给《微创医学杂志》编审中心(下称“期刊社”),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涉密和一稿多投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2. 全体作者同意,上述提交期刊发表的论文一经录用,作者即将论文整体以及附属于作品的图、表、摘要及增强出版内容(如论文研究问题、研究思想、方法、过程、数据、结果的详细资料,包括理论推导和实验过程等内容)或其他可以从论文中提取部分的全部复制传播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翻译权、汇编权、改编权等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期刊社。
3.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无争议。若发生署名争议,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4. 本协议中第2条转让的权利,论文作者不得再自行或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其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5. 转让费用:论文录用后,本刊向作者一次性支付稿酬及转让费,标准另行协商确定。
6.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期刊社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 本协议需全体作者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文章审稿通过后,需签署协议并将协议电子版上传至投稿系统或者发送至期刊社邮箱,协议原件(2份)期刊社存档。若所投论文最终未被录用的,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全体作者签名(如有3个以上作者请自行添加签字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