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微创医学》杂志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科学信息研究所主办、同济大学微创医学研究所和北京微创医院协办的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全国专业性医学学术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6575,国内统一刊号CN45-1341/R)。刊发微创理论研究、微创基础医学、微创手术、内镜技术、腔镜技术、介入技术、显微外科(骨科、口腔科、眼科等)、微创美容、针灸、物能技术(介入超声、介入X线/ CT、X刀、γ刀、射频消融术等)、微创设备与器械等相关论文,欢迎从事外科、内科、妇科、骨科、耳鼻喉科、眼科、针灸科、麻醉科、神经外科、肿瘤外科、放射科、化疗科、放疗科、胸外科、泌尿外科、超声科、整形美容科等微创医学工作者撰写的论著、临床研究、经验交流、文献综述、个案报告、微创诊疗及微创医疗器械、技术革新等各类相关论文或信息动态。在本刊发表的论文是晋升职称、科研评审、成果鉴定及业绩考核的有效依据。本刊将本着读者至上的精神,在最短时间内审修稿件,安排发表。

         

2025医保新规:药店销售避坑指南

时间:2025-06-13 11:04:34

随着2025年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落地,全体药店从业者需高度警惕:7月起,若未严格遵循新规销售药品,可能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甚至引发纠纷。此次政策变化涉及药品范围、采购渠道、销售规范等多维度要求,以下从关键点逐一解析。

一、这些药品明确被医保“拒之门外”

根据最新目录,91种新增药品纳入报销的同时,43种药品被调出,66种药品修改了限定使用条件。药店需特别注意以下不报销的药品类型:

  1. 保健类药品:如滋补类产品,虽标注“增强免疫力”但无明确治疗疾病作用,例如阿胶口服液、人参制剂等。这类药品常被消费者误认为可报销,需主动告知“属于自费项目”。

  2. 预防性疫苗:流感疫苗、HPV疫苗等虽重要,但医保基金仅覆盖治疗性用药,预防类需消费者全额承担。

  3. 含濒危成分的药品:如含穿山甲片、犀牛角等药材的中成药,因环保政策与临床非必需性被排除。销售时应核查成分表,避免因“稀有名贵”宣传语误导顾客。

  4. 改善生活类药品:减肥药(如奥利司他)、生发剂(如米诺地尔)、美容注射剂等,医保明确界定为“非治疗必需”,即便顾客持处方也需自费。

二、采购记录缺失=自动失去报销资格

新规强化了药品采购源头监管:所有药品(除精神类、毒麻类等特殊药品外)必须通过省级采购平台交易,且医疗机构或药店需在结算时上传采购记录编码。若系统校验无记录,即使药品在目录内也会报销失败。

场景化示例:某顾客购买降压药“XX平片”,该药虽在医保目录,但因药店未通过省平台采购,结算时系统自动拦截。这要求药店定期核对库存药品的采购渠道,避免“有药却报不了”的尴尬。

三、销售方式不当同样触发报销失效

  1. 超限定范围销售:部分药品虽在目录内,但仅限特定疾病或人群使用。例如某抗癌药仅限“晚期乳腺癌患者”,若药店未核对处方适应症而销售给其他患者,医保将拒付。

  2. 替换药品行为:用非目录药品替代目录内同类药(如用高价仿制药替换集采中选药),一经发现将被视为骗保。药店需确保“药、码、证”三统一。

四、规避风险的三大实操建议

  1. 动态更新药品目录库:每月登录医保局官网核查调出药品清单,店内下架或设置自费标识。例如2025年新增调出的43种药品中,可能包含常用感冒药,需及时更换替代品种。

  2. 采购链路透明化:与供应商确认每批药品是否录入省平台,保留采购凭证备查。可比喻为“药品身份证”——无编码即无报销资格。

  3. 顾客告知义务:在收银台张贴“医保不报销药品清单”,对保健类、美容类药品主动提示“本产品需自费”,减少纠纷。

政策严控下,药店既是医保基金的“守门人”,也是顾客的“政策翻译官”。唯有将规则内化为经营习惯,才能在合规中赢得长期信任。